时间:2020-09-21 20:26:06来源:红网
我是祁阳县潘市镇桐木村村民,现反映镇组织部在我村发展党员过程中的一些作法细节进行咨询。
村现有党员25名,45岁以上占三分之二多,中青年党员外出较多,适时发展年青有为、积极上进的人进入党组织是解决我村党员年龄失调的关键趋势,更是关系桐木村今后发展的大问题。
2019年4月份时任镇组织部长唐援朝为发展党员一事召开了我村党员会议,会上提出2017年上任的村干部两名,其中年龄为55岁、32岁(此两人在推荐为积极分子时并未通过支委研究,是原村支书个人定调),加上未在村任职一名(38岁),共三人,融易新媒体,按镇下达限额一名指标进行推荐,最后表决结果是未任职的一名积极分子获得推荐名额,而现任两名村干部没有得到党员的认可,会后发展党员之事搁置了一段时间,时隔不久镇组织部长工作调动,接任的是雷又权部长,恰好又是联系桐木村的驻点干部,通过工作联系一段时间后,发展党员之事也提上了工作日程,在联系村支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时,雷部长以村干部入党优先,原推荐的属超生对象,即使履行了征收抚育款的也不符条件为由将原会议通过的积极分子进行否决,亲口提出要发展村妇女主任入党,此举未得到村支委和一些党员的认可。在此要问:既然这样,为什么当时还将履行了计生手续的对象纳入党员会推荐名额呢?不是村干部的就永远没机会入党了吗?难怪,村现有几名申请入党的上进青年得不到培养和考察,就连正式的党员会议党员履行了会上的职责也是空谈无效了,此后桐木村发展党员一事在镇组织部、村支委、村党员之间形成了拉锯式的来回。
旧年过去,新今年又来了,雷部长心系桐木村发展之事,自己意图未达成,心中不快,三番五次周旋于村支委谈心,且电话联系部分外出党员得到的答复又不是己意。为了意图能达,只好把镇两位驻村的党员干部充进到村支部名额中,以便为投票时能过半打下基础。接着又亲自制作文书《关于支部发展张志诚(现村妇女主任)入党的意见,桐木村党支部:关于召开支部大会吸收张志诚入党的通知我已知悉,本人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但是我同意张志诚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投赞成票。姓名***,*年*月*日》用微信,消息等形式于今年5月份发给部分在外党员签名,而此事镇村并没有组织党员开会,何为“召开支部大会”,而是为达意图在征求支委意见未果的情况下采取各个击破的措施。请问雷部长:这是一份投票书还是征询函?还是党员画押?之后,此举也未得到多数党员认可,支委也未通过,我村发展党员之事又按下了暂停键。
时间又过了几个月,在入党指标紧张的情况下,组织部特别关照桐木村,这下给了村两名指标,专为发展二位现任村干部,按部长自己的话说:八十岁都能入党。于是,在9月15日安排二位村干部选定部分群众代表,党员代表座谈推荐,可参会的代表不是村民会议产生的代表,都是二位自己信得过的人,7名群众代表参会,有4人是妇女代表,其中2人已是70岁以上的老人,这真是虚伪之极呀!以上作法难免不让党员群众联想到镇村他(她)们之间是否存在利益链入党之关系!会后每人发包黄芙蓉,皆大欢喜!
此信望有关领导给予征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