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9 00:13:58来源:红网
投诉:邵阳三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龙(双清区宝庆东路566号)法人:李小龙故意拖欠工资不发,特投诉请求如下:
申请请求:
1、请求支付拖欠申请人2020年7月27日至8月15日上班期间的工资,共计4000元;
2、请求支付申请人送老板到邵阳北站的高速通行费及油费(油费按1元/公里计算)
共计138元;
申请人李小勇于2020年7月27日入职三禾实业有限公司,任职为总经理助理,底薪工资为人民币6000元/月,另加绩效工资2000元/月;在职期间,被申请人迟迟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且要求申请人周未无偿加班。就是平时员工正常下班后,被申请人都要求申请人李小勇必须晚上陪其饮茶,谈工作上的事情,谈所谓的“人生理想”,经常性的拖到晚上22:30左右去了才能回家,此时已没有公交了,申请人只能打车回去,在此处情况下,搞得申请人疲倦不堪。被申请人脾气大,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莫名其妙的发脾气,弄得申请人身心皆疲,故提出辞职(公司有规定,试用期内,辞职只需提离3天。于是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发信息,说明辞职请求,但被申请人就是不予以正面回复,但其对财务部唐经理说:申请人可以办理辞职”,唐经理可全权代为办理,唐经理也亲自前去对我说可以办理离职了,并在移交清单上签了名,交接清楚。当时行政部姚经理也签名名同意,全部离职手续办理清楚。但被请人无故将申请人的工资至今都不予发放。
被申请人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次不发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此反映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