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7 18:56:39来源:红网
本人于2020年07月20日向(市长热线办公室)多次反映:赫山区康复路步步高超市楼上康裕佳苑3栋一单元一楼业主欧阳午七于多年前,将阳台并占用公共面积进行了合围利用。市长热线安排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查勘,并给予答复(现场无新建违章,不予处罚)。现就本人再次申诉理由汇报如下:
1、业主欧阳午七于多年前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私自使用砖混结构将阳台合围,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并占用公共面积近20平米,并封闭一条行人通道。造成该栋住户出行不便,并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2、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并使用钢瓦盖顶,一到大风大雨天气,所盖的未固定的隔热层就被大风吹走,给行人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3、由于占用近20平米的公共面积,给楼上住户的采光、通风、排水造成影响。尤其是夏天,钢瓦所反射的热量直烤楼上住户。
4、既然占用公共面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都是不合法的,就可以认定为违章建筑,理应给予拆除。
请求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责,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