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7 13:32:35来源:红网
我是李绍成邻居邓国胜,住常宁市宜阳街道办事处宜阳街AC栋102号。李绍成与我是上下楼层房主关系,住AC栋202号。其家厕所于2017年一直往我家漏水,致使我家深受其害。
几年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我多次找其商量,要求做好厕所维修和做好防漏水事宜,但几经商讨未果,如今还为恶邻。事出无奈,我副迫走上司法之路,进入司法程序后,经法庭审理、调解,形成民事调解书(详见附件[2020]湘0482民初31号)民事调解书中明确约定被告人李绍成在2个月内负责维修好自家卫生间,消除卫生因漏水隐患;补偿原告邓国胜损失500元。
然而时间已过去整整四个月,恶邻李绍成却无动于衷,拒不履行法约义务,此调我又多次催促,但其充耳不闻,抑或恶语相向,大有仗势凌人之态。纵观整个事件,无外乎有其姐夫(政府工作人员)、民事庭审判长雷晓铁之流沆瀣一气为恶邻李绍成一家撑腰打气。致使法约义务无法履行。为什么这样说呢?
在原告上诉期间,李绍成姐夫(政府工作人员)亲自强行出庭,枉顾原告对家庭财产损失和妨害家人健康的合理申诉,采取蛮横态度,拒绝法庭审理和调解;在法庭审理前夕,审判长雷晓铁为帮助被告李绍成逃避赔偿责任,故意设卡刁难,拒绝原告邓国胜聘请常宁、衡阳鉴定机构对原告财产损毁的鉴定,明确规定要由其本人联系省级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才能生效,明确向原告索取鉴定费用9000元,还说仅仅是责任鉴定一项,如要进行财产损失鉴定又要另行收费。本是简简单单的一起民事诉讼,然而被李绍成串通其姐夫及民事庭雷晓铁之流,沆瀣一气,助纣为虐,为害邻里。把法定约成的事变成一张空文,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长此以往,寻常百姓何以安心??诉求繁往,万般无奈,只能借助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出诉求,以其解我心中之苦、家人之苦。谢谢!
申诉人:邓国胜138*****266
委托代理人:邓继生430425195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