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1 18:27:14来源:红网
为了执行党中央打击黑恶势力,贪污腐败行为,纯洁干部队伍的号召,关于对郭光辉利用职位之便,非法侵占孙家组集体设施补偿费,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等问题进行举报。
举报人:郭立新,湘潭市岳塘区双马镇新华村孙家组村民。联系电话:150****5159
被举报人:郭光辉,性别男,湘潭市岳塘区双马镇新华村孙家组大队队长。外号“镇长”
问题一:2010-2013年期间,郭光辉租用我六亩丘,黄基湾的农田2.64亩,建立苗木基地,并承诺800元/年,共租用三年,费用2400元整。直至国家对滨江路项目将其征收。郭光辉没有给过一分钱租金,并且征收所得款项,郭光辉全部侵吞占其所有。其中包括青苗补偿费用,设施补偿费大概12000左右。共侵吞14000元左右。并且也侵吞了袁翠娥(母亲)的租金,苗木,设施补偿费等。该苗木基地的建设是在国家对新华村有征收计划的红线内时期建设。
问题二:2013年9月28号,郭光辉利用职务之便,与村干部相勾结,以家庭成员郭菊泉(哥哥),楚迎春(哥嫂),袁翠娥(母亲),朱文英(妻子),郭亮(父女),郭立新(弟弟)的名义,独自侵占孙家组集体设施补偿款项:38115.经调查核实该笔款项是对滨江路项目设施费的补偿,应该归孙家组的全体村民集体所有,应该平均分配到孙家组全体村民。为什么这笔补偿款未落实到村民。村委会不负责任吗?还是串通一伙?狼狈为奸?
问题三:2014年年初,国家针对截污处理的问题项目,对孙家组易家塘,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鬼眼子,屋前细塘四亩多面积进行征收,此次国家征用后,另一组的塘的费用征收全部到户到人,但是孙家组的水塘的征收费用并未分摊到户到人。请查明原因并落实到户。
问题四:2015年,与村干部勾结,投资湘潭市高新区双马镇新华村边山组原皮革厂。通过征收的手段,非法牟利几百万。并宣扬共产党的钱容易赚取。
问题五:2017年,用霸道的黑恶手段,侵占我郭立新的宅基地,利用行贿的手段,买通村干部,建立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