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0 16:40:50来源: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处罚级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1
宜宾临港开发区孔娜食品经营部
个体工商户
91511500MA649CMM3H
孔娜
宜市监罚决〔2020〕43号
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黄豆芽)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警告,罚款;
1、警告;2、罚款500元。
500元
2020-9-1
2020-9-16
2021-9-1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511200MB1666138E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511200MB1666138E
否
一般
2
宜宾临港开发区昌学副食品经营部
个体工商户
511500600096222(1-1)
陈昌学
宜市监罚决〔202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