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0 04:07:23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微信公众号
出门在外最怕手机没电
还没带充电宝
共享充电宝便是此时的“救星”
赶紧来看看
福建省福州市消保委近日发布的
16款共享充电宝的比较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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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保护项目测试均合格。
2.标识和警示全部不规范。
3.常温输出容量半数以上不达标。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共16款,标称额定容量从2800mAh到5000mAh不等,包括街电、小电、来电、怪兽充电、云充吧、咻电、美团、搜电充电8个品牌。
注:搜电充电共享充电宝外壳上标注有“电池容量:5000mAh”同时标有大字“5000mAh”字样,但未标明共享充电宝额定容量,故将该数值视为额定容量,下同。
都可凭信用积分免押金租用
本次比较试验的8家共享充电宝品牌,消费者均只需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扫描设备屏幕上的二维码通过信用积分(或交付押金),即可租借一个共享充电宝,免除了消费者押金退回风险的担忧。若共享充电宝超过一定期限未归还的,将视为消费者购买,扣取相关费用,其中云充吧为每个100元,其他品牌均为每个99元。
标识和警示100%不规范
依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生产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应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
共享充电宝在无法提供给消费者说明书及包装物的情况下,理应将标准信息标注在电池本体。
依据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及GB/T 35590-2017《信息技术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通用规范》对共享充电宝标识和警示说明有如下要求:
应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电池种类、型号、额定容量、额定电压电流、正负极性(结构上能够保证用户在任何使用情况下都不可能导致误插的产品,可以不进行极性标识)、制造商或商标。并且电池组的本体或最小包装上应有中文警示说明,例如:禁止拆解、撞击、挤压或投入火中;若出现严重膨胀,请勿继续使用;请勿置于高温环境中。
本次共享充电宝比较试验标识及警示全部不规范,应引起相关运营企业及管理部门重视。
有一半的共享充电宝未标注“禁止拆解、撞击、挤压或投入火中”“若出现严重膨胀,请勿继续使用”“请勿置于高温环境中”等中文警示说明,提醒消费者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除来电标注产品标准“GB/T 35590-2017”、怪兽充电标注“电池种类:锂聚合物电池”外,其余均未标注产品标准或电池种类;
云充吧、搜电充电标识过于简单,搜电充电甚至未标注额定容量。
常温输出容量五成以上不达标
共享充电宝随着充电次数增多
会出现输出容量衰减的情况
如果运营企业未及时更换
有效输出容量低于额定容量的产品
将会对消费者造成信息误导
导致消费者正常支付费用
却达不到相应的充电效果
甚至有潜在的安全隐患
本次比较试验把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作为共享充电宝的重要比较指标,测试共享充电宝工作时经过多重损耗后最终转换输出的有效容量,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充电时实际能够使用到的容量。
根据GB/T35590-2017《信息技术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通用规范》规定,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移动电源外观应无明显变形,且应不爆炸、不泄气、不起火、不漏液、不破裂。
本次比较试验的16款共享充电宝中,搜电充电宝2款样品因需使用专用的充电箱而无法进行测试外,其他样品在试验后外观均无明显变形,也未发生爆炸、泄气、起火、漏液、破裂等情况。
但检测14款样品有8款样品的有效输出容量低于标称额定容量,偏差在-10%以上的有6款,其中云充吧的一款共享充电宝甚至低于额定容量62.4%。
安全保护项目测试均合格
本次比较试验对样品的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3项安全保护功能进行了测试。结果显示,16款样品中除了搜电充电2款样品因设计问题无法测试外,其余14款样品均能启动保护,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未出现爆炸、泄气、起火、漏液的情况。
此外,本次比较试验还对共享充电宝内的电芯(锂电池)常温外部短路项目进行检测,结果显示16款共享充电宝样品均符合标准要求。
消费提示
选购共享充电宝要做到
“一选、二看、三辨,四用”
1.选择品牌售后
尽量选择市场规模较大、合作商家众多、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共享充电宝品牌,避免出现租用产品无法充电、好借难还、归还后持续扣费、客服沟通不畅等情况。
2.查看产品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