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7 15:23:36来源:红网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苏铁刚,现年55岁,家住华容县禹山镇终南村一组,现就禹山镇人民政府非法强掘我祖坟一事向上级领导诉求如下:
2020年8月3日晚上(见图片证据1)禹山镇人民政府在原终南凤尾山修建公基破土动工,当时凤尾山有祖坟近200多座,在镇政府未动工之前,镇政府与当地有祖坟墓主村民签订了土地征收及迁坟协议,(见协议书证据2),苏家族人在凤尾山有祖坟7座,苏家族人与墓主有直接亲属的后代8人均在协议书上签字,苏家墓主族人签字同意征地而不同意迁坟,在苏家族人毫不知晓的情况下镇政府将苏家七座祖坟全部挖毁,是可忍孰不可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融易新媒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是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对相应的赔偿金。二是应当返还的财产丢失给对相应的赔偿金”。我们是合法公民,我们的祖坟更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为此,特请求上级领导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违法毁坏苏家坟墓的镇政府官员作出严肃处理!
投诉人:苏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