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2 11:47:03来源:红网
关于新化县孟公镇龙溪村村霸刘国兴和陆保俄强行霸占承包耕地建坟违法行为的举报
我是新化县孟公镇龙溪村村民伍国祥的女儿伍彩虹,前来举报投诉新化县孟公镇龙溪村村霸刘国兴和陆保俄于2019年9月份强行霸占我家位于龙溪村茶底冲坟堆坪派的承包耕地建坟违法行为。新化县孟公镇龙溪村茶底冲组片长刘国兴作为本村干部本应服务村民协调处理纠纷矛盾,然而现在确将村霸行径表露无疑,刘国兴(153****1566)与村民陆保俄(151****2486)为表亲关系,两人于2019年9月将陆保俄亡夫伍芬美强行在我家承包耕地进行建坟土葬。我和家人多次向龙溪村委会反应情况,要求陆保俄将其亡夫伍芬美坟迁走,村霸片长刘国兴和陆保俄以各种无理理由说我家多年耕种的承包地不是我家的,强行霸占建坟拒绝迁走,经村委会多次无果。特前来向上级领导举报反应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第75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求上级领导责令新化县孟公镇龙溪村茶底冲组片长刘国兴和村民陆保俄限期归还我家承包耕地,恢复原貌,依法追究其二人刑事责任,严惩茶底冲组片长刘国兴和村民陆保俄的村霸恶行,还我家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