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6 15:20:17来源:红网
我是湘乡市毛田镇永嘉桥居委会村民刘艺波,举报原永嘉桥居委会书记曾松,公然违法乱纪破坏国家4A级湿地公园自然生态环境:盗伐国家4A级湿地公园-水府庙湿地公园的林木约10余亩;霸占国家4A级湿地公园内河道约10余亩修建鱼池;挖毁、霸占国家4A级湿地公园内山林约10余亩,私建豪宅及道路用于经营农家乐。
1.盗伐湖南水府庙国家4A级湿地公园内的林木约10余亩。
永加组的道灌山是永嘉组集体土地,位于水府庙水库的道灌坝旁,属国家4A级湿地公园-水府庙湿地公园保护范围。道灌山现已承包给私人经营。在2019年曾松在未告知承包人曾菊清(139****1567)、谢志维(158****6521),更未经承包人同意的情况下盗伐其林木10余亩。
2.霸占湿地公园内水府庙水库坝口河道约10余亩,修建鱼池。
2019年,曾松未经村民同意,霸占湿地公园内水府庙水库永嘉桥道灌坝坝口河道约10余亩,修建鱼池和道路。不仅是破坏河流,使河流变窄,河床变浅,致使今年就发生了河道旁的农田因河道水流不畅而发生农田被淹事件,农户受损;更重要的是破坏了国家4A级湿地公园自然生态环境中最根本的水源生态环境。
3.挖毁、霸占湿地公园内山林约10余亩,用于修建豪宅经营农家乐。
道灌坝相连水府庙水库,其坝下水库河滩在90年代时建成围垦,承包给私人养鱼至今。曾松自2018年就开始经营这个围垦,就开始挖掘道灌山修建道路,平整地基。在2019年初兴建豪宅,2019年5月左右建成,2019年6月开始农家乐的餐饮经营,日夜营业,成为当地官员消费娱乐场所,听说里面有好几个暗股东在里面!直到今年有人在网上举报才暂停营业。
修建道路和新建豪宅挖毁道灌山,其毁坏山林面积约10余亩。其行为既未告知道灌山的承包者,也未告知村民,更不可能经过了山林承包者和村民的同意了。
道灌山的承包人(曾菊清139****1567、谢志维158****6521)和村民摄其曾松的淫威。害怕其打击报复,一直不敢声张,更不敢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但为了坚决响应中央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响应党中央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保护我们仅有的国家4A级湿地公园,保护我们的家园,保护人民合法财产不被非法霸占,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水是我们的生命线,而离农家乐约200米处就是毛田镇自来水取水之地)。我作为党和国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坚定跟着党走,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党纪国法,有责任有义务保护集体及人民财产和人身安全。
湿地--素有“地球之肾”之美誉,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1971年2月2日,来自18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湿地公约》,为了纪念这一创举,并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从1997年起,将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我国于1992年加入国际湿地公约,湿地保护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林业局更是出台了《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我们的水府庙湿地公园素有“人间瑶池”和“融漓江之旖旎,怀西湖之温馨”之美誉,“水府醉月”更是入选为新潇湘休闲八景。水府湿地水域面积相当于9个杭州西湖,它是湖南省环长株潭城市群中规模最大、保持最为完整的原生态湿地。2014年12月30日以它独特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正式获批国家湿地公园。因此我们的水府庙湿地公园不仅仅是我们的“地球之肾”,更是我们毛田镇赖以发展经济的根基,是我们可以传承给子孙后代最好的资产。
在党中央的带领下,我们正努力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努力构建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来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但时任湘乡市毛田镇永嘉桥居委会书记的曾松,作为先进共产党员,深知永嘉桥居委会是毛田镇镇府驻地,所作所为对镇区内各村支两委、对党员干部有极强的模范带头作用;还不仅公然带头不尊重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带头不遵守党中央制定的国策部署,党纪国法及各项规定;带头不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出台的法规政策,带头霸占村民及集体财产,带头破坏湿地自然生态环境,带头危害水源安全。
更有甚者,有村民拿着《农村政策与法规》一书去找曾松论理,他一手夺过书就往桌子上一甩,说:“我认他是法律就是法律,不认卵都不是,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我做的就是法律。”
曾松所作所为充分表现他毫无“政治意识”。毫不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毫无组织观念,忘记了自己是党组织一员,忘记了党的“四个服从”,毫不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指示去行动,站在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立面。曾松公然把党组织交给的‘责任田’撂荒了甚至弄丢了,公然违背了党的初心,违背了党的使命,违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站在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在十八后毫不收手,带头违法乱纪。一心为已,毫不为民,公器私用,一心摄取国有资源和民脂民膏,毫不顾及集体及人民利益。
“我认他是法律就是法律,不认卵都不是,我做的就是法律。”公然与党纪国法作对,其党性何在,其党性何存?!!!
如不严肃处理,何以正党纪国法?!
如不严肃处理,何以保护国有资源?!
如不严肃处理,何以保护集体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如不严肃处理,何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