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8 11:49:17来源:红网
我名刘艳辉,家住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烟圹村黄泥组.现年46岁,身份证:4303211974051*****.电话:150****2522
因2015年湘潭县当局构造率领违法拆迁,在没征得户主刘炳兰(父亲)签字环境下骗拆怙恃和我一栋约莫190平米老楼一栋,拒绝给我拆迁赔偿安放,不依法.依规.依情把我列入黑名单,成为黑户导致我一个弱势妇女无房.无田.无土.无生活来历,无家可归.颠沛落难无法保留,融易新媒体,在无路可走环境下在故乡宅基地自建房作栖身之所。2017年5月17日湘潭县城乡筹划局曾就此下达相关法令文书,本人不平湘潭县城乡筹划局作出的《湘潭县城乡筹划局违法建树行政惩罚抉择书》向湘潭市城乡筹划局申请行政复议,2017年8月25日湘潭市城乡筹划局行政复议抉择取消湘潭县城乡筹划局作出的《违法建树行政惩罚抉择书》。
2018年5月29日湘潭天易经开区征拆办副主任罗义彬及易俗河镇征拆办副镇长李光灿在没下达任何相关法令文书.张贴公告.绝不知情.违反王法环境下.衡宇被偷拆内里工业被摧毁,作为一个正当国民为了维护本身正当权益被逼无奈走上维权之路,走访于县.市.省以致国度信访局快要五年多仍未获得办理。
本人于2020年6月11日收到湘潭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关于刘艳辉信访诉求的治理奉告书》扭曲事实真相与事实严重不符,弄虚作假。本人不平向湘潭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查,2020年7月17日湘潭市自然资源和筹划局认为湘潭县自然资源局对本人主要诉求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敷.合用依据错误等问题,抉择取消湘潭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关于刘艳辉信访诉求的治理奉告书》。
又于2020年8月14日收到湘潭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关于刘艳辉信访的奉告》说拆迁赔偿安放相关问题不在他局职能范畴内,既然这样为什么你局下达2020年6月11日作出的《关于刘艳辉信访诉求的治理奉告书》法令文书,湘潭县自然资源局是主管衡宇拆迁行政单元这理解是不推行自行的行政执责,存心推诿,逼迫老黎民损害群众好处,拖延造成社会不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