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10:38:56来源:红网
证明尊敬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导您好:
我们是普通民工,(电话183****7175老余,150****6983老刘,)从2019年11月带民工先后进驻岳阳市平江县下美潭村,在平益高速高路第五合同标段,由湖南顺广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劳务施工队负责人贺总(电话130****8725),我们在K52+633及K52+178涵洞务工,我们施工面已完成,经项目部施工员陈工(电话187****9295)同意,我们从2020年5月4号退场,至今未拿到工资,恳请领导核实督促以上单位将所欠工资属实发放给民工。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