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9 09:34:49来源:红网
我们是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城金座的业主,购买了南城金座的公寓,位于张家界天门山索道公司对面,购房合同上明确写了我们是住宅,但是开发商没有按照住宅的标准建房,有几个问题没有达到合同要求:
1、入户门
开发商刚开始通知业主收房的时候,连门都没有装,6月份的时候经过业主反应,现在装了门,但是,合同上写的是品牌门,目前我们看到的门上没有任何标志连基本的型号和品牌名字都没有,是否是三无产品?
2,合同上写了天燃气到户,合同房价中也明确包含天燃气到户费用,但是现在没有天燃气,而且开发商不同意退回天燃气到户费用(1800元每户),是否包含这些费用,我们业主咨询过张家界的发改委,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按照合同上住宅标准交房就可以了,张家界市南城金座楼盘单套商品房销售价格公示牌(这个里面明确包含这些????)
3,过道贴砖,同是住宅为什么5/6栋过道贴砖?2/3栋就不贴?而且合同上也有注明过道贴砖。但是开发商现在已过道已经刷漆为由,不愿意按照合同办事!开发商说,2、3栋是公寓,5、6栋是住宅,公寓过道不贴瓷砖,但是我们的合同上第三条约定很明确,我们所购买的商品房的性质和用途为住宅。所以应该按照合同住宅的标准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