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07:34:18来源:红网
请问人血馒头好吃吗?@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
本人现投诉举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投诉举报其不作为、恶意刁难群众、对待群众推诿扯皮!极其可恨!
情况描述:本人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6:05分左右途径省种子公司往星沙汽配城去的路上被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的破损广告牌击中受伤,后脑伤口6公分,在长沙第八医院缝补了8针,所幸被一名好心路过的奔驰女车主所救,险些命丧于湖南省高速交警长沙支队的破损广告牌!
起初不知道广告牌所属单位,我拨打了湖南某某台的电话,说明情况后湖南某某台的记者某某同志与我一同前往,言语间感觉到记者同志很有正义感,但是当到了事发地段,看到广告牌上面写了“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几个字后,原本正义感爆棚的记者突然脸色苍白,小声对我说道:“高速交警是我们台的合作单位,这一集就算录了我们也过不了审的!”劝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届时高速交警会有人与我协商。我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的心态,当时欣然接受了,同时感受到了“特权”的霸气!连记者都怕他们,这里我不怪记者同志,我知道他们也是被“特权”压制,没有办法。如有给记者同志带来不便之处,我表示十分抱歉,我绝无责怪记者同志与电视台之意!
过了一会高速交警长沙支队打了我电话,说要来我家看望我的伤势,融易新媒体,我当时感觉他们态度诚恳,我也不想难为人家,我说可以的。话音刚落高速交警长沙支队马上问我能不能等到端午节后,因为支队有点忙,我理解他们,端午节后也可以,没成想结果是笑里藏刀,毁灭证据!端午节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我打电话到高速交警长沙支队一直无人接听(我现在都有通话记录,且有录音),后面接通了,他们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变,以各种理由拒绝承认,以桥上监控照不到、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好心救我的奔驰女车主)非第三方机构、等等各种理由故意刁难群众并且拖延时间。拒不配合群众寻找证据,各种踢皮球、推诿、拖延时间。但是当某记者把广告牌的问题反映后,他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把发生事故的广告牌拆了,不得不佩服消灭证据这一块做得真快!对于那块事故广告牌,本人有拍照!他们咨询了自己的法制部门后,以桥上监控照不到为由,并且事故广告牌也已经被他们撤走销毁了,拒不承认广告牌的问题,且声称让群众自己去法院告,告赢了就赔钱。试问谁会为了包括医药费在内一共才几千块钱的赔偿金额,去请律师、打官司、三天两头跑断腿?最关键的还是民告官不会赢的!作为弱势群体的群众对于湖南高速长沙交警支队作为职能部门的这种做法感到深恶痛绝!政府公信力、国家体制早晚毁在这些人手里!我曾拨打过12345市长热线,结果好不容易等热线接通了,结果告知我长沙高速交警不在他们能处理的范围内,无法受理,我再次感到特权很强大!跟前段时间火遍全网、最后不了了之的玛莎拉蒂车主醉酒撞死2人案有得一拼!
对于证据,可以调取监控,我上桥时整个人完完整整的,下桥头破血流坐在目击证人的车上,我拍了那块破损广告牌的照片,有医院急诊的缴费记录,头部做CT,缝针,都有记录。但是这些在他们看来都是法律不认可的;即便法律认可了,那也是群众跑断腿,长沙高速交警支队的领导依旧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正是公家单位无所畏惧,想弄死一名群众如同碾死一只蝼蚁一般。作为普通群众、作为受害者,我对这种特权的现象表示极度愤慨!“特权”一日不除,维权一日不止!我现在头部受伤,记忆力严重下降,后脑时常隐隐作痛,二十岁的年纪遭受如此重大的打击,一般人难以承受!就因为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的工作疏忽!损害国家形象、滥用“特权”早晚会被人民所唾弃!如果一直以“你没有‘很足够的’证据,我们就是不承认。不服就自己去法院起诉我们好了,法院说怎么判就怎么判,怎么赔是国家的事,不服你就去起诉啊”等等官腔导致受害群众每天心如刀绞,哪天我心里奔溃了不用多久注定也会像因为遭受不公平对待而把公交车开进河里报复社会的公交车司机一样!届时定与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脱不了干系!届时我也会说:“目击证人没用,监控也刚好照不到我在你们这边犯过罪,你们领导的后脑勺不是我打伤的,作案工具(广告牌)我也及时销毁了,有问题麻烦去法院起诉我吧”。谢谢
“特权”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经开区东十路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