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3 22:15:39来源:红网
因东安县电力公司久拖50多天未解决我抗旱用电的合理需求(详见7月16《请东安县电力公司解决农民抗旱用电难问题》的申诉书),7月8号在稻田即将干裂禾苗受旱的情况下我挂电抽水保苗,电力公司非法抢走我用于抗旱的抽水机至今以各种借口拒不归还。
电力公司声称与我同村的电力公司职工亲戚刘某前段时间也因私自挂电抽水被罚款并自费安装了电表,如不处罚我,下面的“兄弟”不服,另我打电话95598申诉也引起了电力公司一线人员的不满。在表面看电力公司要一视同仁的处罚。请问1:你们的亲戚和我的个中原由相同吗?就算是人命关天的杀人案件因过中原由不同判决结果也不同,有人判枪毙有人死缓有人无期有人有期也有人无罪释放。为什么非要将我和你们亲戚两个不同原由的事拿来对比处罚?这只能说明你们心里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作怪,即:老子天下第一,要么违法的事我能做你们不能,要么我做了被处罚了你们无论如何也必须要处罚。我查你,你竟敢打电话向上级申诉,敢摸我老虎屁股,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过你。你们平时视电力法为无物,融易新媒体,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惯了,那受得了有人敢反抗的“奇耻大辱”你们要明白现在是法治社会,人人都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
你们也提到处罚我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流失浪费,你们总算还知道电力是国有资产不是你们的私有财产,我从一开始就申明原意按我的实际用电金额补交电费不沾国家一丝一毫的便宜,何来国有资产流失?
既然说到国有资产我想问2:国家投入巨量资金在电力上是不是要你们善用这些资源服务社会民生,服务三农,服务国家经济发展的?而你们假借减少国有资产流失浪费之名,实则行不作为(任由大量农田因缺电抽水抗旱而荒废影响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局不顾),假作为(口头上要么否认有可以为农民免费安装共享电表的政策(有录音为证)要么口头答应农民而实际迟迟不安装,待到了农民需要用电抽水抗旱的燃眉之急时变相逼迫农民自费安装电表)之实。这才是对国有资产最大的浪费和流失,也违背了国家对电力巨量投资的初衷,这是失职渎职。再次要求东安县电力公司端正工作态度,正确履行职责,立即归还我用于抗旱的抽水机否则我将报警寻求警察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