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0 03:30:53来源:红网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我们向贵单位反映了湘乡市违法编制<土地利用(2006-2020)总体规划>的问题,贵单位受理后,于2016年3月14日,向湘乡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督办函(见<陈仲坤反映有关问题的督办函>(湘国土资信访[2013]2257号))。但,湘乡市国土资源局一直未予办理,也未对违法编制总体规划问题的处理给予任何答复。2020年度1月1日,我们就此事再次通过网上信访要求及时办理,反映问题详见《关于请求尽快处理湘乡市违法编制<土地利用(2006-2020)总体规划>问题的报告》,但信访回复单位东山街道办事处不予受理。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有关办理期限的规定,该信访事项己上访数年之久应该己及时办结但一直仍未办结,现根据信访条例,请求省厅再次督办尽快办结信访事项,尽快解决好我们提出的上访请求。
湘潭市湘乡市东山街道办村民陈仲坤等13762231126
2020年7月2日
附件:
关于请求尽快处理湘乡市违法编制<土地利用(2006-2020)总体规划>问题的报告
湘乡市为了城市扩张需要,违法编制<土地利用(2003-2020)总体规划>,以东山新城项目建设为由,将东山乡(现改为东山街道办)10000多亩农田及相关房屋、基础设施等用地列入城市发展规划,目前有过半数耕地因东山新城项目建设而被征收占用。为了保护耕地和维护我们村民的利益,自2012年起,我东山街道办村民持续上访反映了湘乡市违法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
2016年3月14日,湖南国土资源厅向湘乡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陈仲坤反映有关问题的督办函>(湘国土资信访[2013]2257号),要求湘乡市国土资源局将上访中反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将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告知上访人并上报省厅信访处。但是关于违法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一直未进行处理。现依据信访条例,我们再次上访,恳请有关部门尽快处理好下如问题:
1、在上级有权部门的督促和安排下,湘乡市政府尽快依法修改并纠正湘乡市的<土地利用(2006-2020)总体规划>。将东山新城项目己征收但并未正式施工建设的所有己征收及尚未征收的剩余农田列入基本农田保护之列。
2、废除有关部门对东山新城项目己征收但并未正式施工建设的所有己征耕地的征地文件和有关征地协议。
我们的上访理由如下:
一、湘乡市的<土地利用(2006-2020)总体规划>在编制、审查和审批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瞒报、骗报问题,违反有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东山新城项目规划地总面积12.85平方公里,位于(包括东台村第五组在内)大型农田水利枢纽----韶山灌渠和湘乡市母亲河----涟水河之间。此地域水利方便,土地平整,水土保持极好,土质肥沃,历来是丰产的优质水稻田,应当依法划归基本农田保护之内。现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第19条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和第34条关于“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有关规定。违背了国土资源部TD/T1024-20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中关于优先划定基本农田的规划顺序。
湘乡市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在上个世纪已开垦整理发挥得淋漓尽致,全部己经耕作成熟成优质耕地,属正版农田,根本不存在占一补一和开垦整理的余地。但在规划中,湘乡市按省里层层分解的指标把事实己有的农田当作补偿田和开垦整理田(见<湘乡市土地利用2006-2020)总体规划>),弄虚作假。东山新城项目规划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31条中有关耕地占补制度的规定。
2014年10月8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简称《通知》,要求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要求与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协同推进,在规划调整完善前,要先行完成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结合城市开发边界“抢先机,优先划”,发现基本农田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地类要“改到位,补充划”。要“引导各地走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逐步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防止城市无序扩张”。
因此,根据以上有关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湘乡市政府的规划是违法和违规的。东山办事处在其文件(东信发【2015】30号)的信访答复中,认为“《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是由我市依据湘潭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相关指标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而编制的,己由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及耕地保有量(包括基本农田)“相关指标己超出了湘潭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要求”,此答复不能作为毁损农田的合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