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7 07:03:36来源:红网
我本是2010年与本村蛤蟆组全体村民签订的长期抛荒田承包协议书,此田已经抛荒了几十年,每人不足一分田,而是小竹都有五六米高,又是粉石田底,承包后我已上访都十年了,请求能得到解决,一直得不到。目前国家有政策,把已拆了房屋的地方开发,我村有十几个地都挖成了土,我政府领导也知道我的情况,想帮助把这些抛荒田开发,造油茶林,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好让我这病体残智儿也得点收入和劳动。到挖机来的那天有甲方,乙宗连来阻机说只能种草,不准动田岸,我说此田有的连机械都放不下地方都有,协议书上写明了承包期内不管搞任何开发都可以,我已多次请求村镇两级帮助调解,都没有解决的结果。
我特哀求敬爱的网友帮助我评评理,如果不准我开发也行,但把我的承包金退还怎可以吧,那时交医保,每人20元,住家都不超过1公里,可说是天天人相见,现在是220元,我那么苦还借款包荒田就是被偷被抢也不包送,就是野生动物也能得到保护,要钱也得讲道理,讲文明,偷抢是犯法行为,我与支部书记说,我说关于种和造只能按合同办,合同到期了,砍了树还田都可以,还是不答应?请问蛤蟆组后代就永远不出外发展,人家还敢到该组办事吗?让我直接损失几万元(包修路等),您们就心安理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