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5 16:33:48来源:红网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名刘高光,住湖南省涟源市安平镇四古村仓林组,2017年2月13日,时任涟源市人民政府和白马灌区管理局以盈利为目的,以节水为名,未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的建设用地审批单和农民地转建设用地审批单的情况下,擅自修建一条从大江口水库至涟源芙蓉支干渠的烂尾工程,违法强行征用我的合法责任地,以水田15000元/亩、旱土9000元/亩、荒山2640元/亩、森林茶园无偿使用,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永久性败去收入,我们要生存,刘高光家受害最严得,水田2亩多,旱土1亩多,共计3亩多不到约4万元,严重损害我家合法责任地,按照湖南省2018年5号文件征地标准约20万元,严重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6条和民法第137条的规定,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几年来,我依法维权向镇、市、省、信访局、国土局多次反映情况,均置之不理,遵照党中央信法不信访,2018年7月2日向法制社会的娄底中院起诉,讨回公道,可娄底中院黑衣法官不公平正义,欺压百姓,不顾人民的合法权益,欺骗钻法律空子,以超出诉讼时效为借口,无法无理判我败诉,违法支持涟源市白马灌区强买强卖农民土地,把法律成为摆设,融易新媒体,政策成为一纸空文,官官相护,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外表打着形式招牌瞒天过海,黑心办事,中央政策好,群众得不到,只能听到和看到,相信上级领导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为民做主,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就在身边。强烈要求上级领导实地暗访严查,督促涟源市白马灌区依法依规赔偿我的合法责任地为感。
控告人:刘高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