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0 14:11:54来源:红网
请求严查新邵县小塘镇江边村村支书隆树文利用职务之便违法乱纪事实,并要求严肃处理的报告
控告人:隆义云,男,汊族,1943年2月27日生,住址:湖南省新田镇镇新田铺居委会石马江流域宿舍71号,身份证:4305221943022*****。电话:159****5252控告人:隆时云,男,汉族,1954年7月17日生,住址:湖南省新邵县小塘镇江边村1组35号,身份证号:4305221964071*****。电话137****3565
控告人:隆中华,男,汉族,1973年8月3日生,住址:湖南省新邵县小塘镇江边村1组7号,身份证号:430522197308036112。电话18573925078
控告人:隆振军,男,汉族,1975年12月4日生,住址:湖南省新邵县小塘镇江边村2组13号,身份证号:4305221975120*****。电话139****3327
控告人:隆振辉,男,汉族,1969年4月20日生,住地:湖南省新邵县小塘镇江边村Ⅰ组28号,身份证号4305221969042*****。电话159****0158
我们是新邵县小塘镇江边村村民,曾就我村支书隆树文在任职期间的一些违法乱纪的事实向你们反映过,现再次你们反映,悬请上级派员调查核实,并要求对核实后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隆树文的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点:
隆树文在任职期间,独断专横、任人唯亲。
隆树文在任村支书期间,召开党支部会议,全凭自己的喜好,想什么召开会议就什么时候召开,想叫哪个党员参加就通知哪个党员参加。在今年的一次党支部会议,没有经过党支部讨论研究决定,直接提名自己的儿媳妇和侄媳妇为党积极分子,并拟任其儿媳妇为村妇联主任。
隆树文在任职期间,巧立抚贫项目,从中牟利。
新邵县小塘镇江边村12组村民隆大仕一家,其有砖混住房一栋,十几年了,房屋年久失修,屋顶的空心板预制件漏雨。2018年年底隆树文找到隆大仕,提出将屋顶的空心板预制件拆掉,重新搞混凝土预制件,由村里组织危房改建,隆大仕同意后,隆树文安排自己的表弟进行改建,将空心预制板掀掉改预制件,并改了三个门窗,墙壁进行粉刷,然后叫隆大仕写材料,向上级部门申报危房代建,不到100平米的改建项目,建筑成本核算不超过4万元,套取国家的危房改建工程款为84000元,融易新媒体,这其中的反差使人不得不怀疑隆树文的动机,使人不得不怀疑隆树文为什么热衷村建设项目以及村里买卖项目。
隆树文家里经济陡然改观,资金来源不明,
隆树文于2014年年底接手任村支书,2015年冬天将自己的约400平方米面积的住房,共计三层,将此三层的毛坯房进行内外装修,装修资金不低于50万。并且隆树文任职期间,从最初驾驶的几万元皮卡车,到现在的十几万元的小汽车。隆树文一家并没有经商,也没有有钱的亲属援助,仅仅靠当村支书的二、三万的年薪就能改变吗?
综上所述,隆树文在任村支书期间独断专横,任人唯亲,没有真正的为村民办事,为村民牟利,其不配作为村党员的表率,不配做村党支部书记。恳请上级部门对隆树文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查处。
控告人:隆义云隆时云隆中华隆艳军隆顺云隆高云隆海艳隆梨辉隆振军隆振輝隆其林,隆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