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7 15:01:46来源:红网
我是侗胞华府b4栋的一名业主。近日,我收到了之前购买的侗胞华府b4栋房屋的交房通知,周末便来到售楼部办理交房相关事宜。工作人员告知我公司(开发商)已经委托中聚物业办理此事。而我的房子不是应该由开发商交付么?带着这个疑问,我来到了中聚物业的办公室(一个侗胞华府之前所建小区里的一个车库或者柴棚,极其简陋,墙面刷白都没有,两个工作人员,一张办公桌,一看就是临时‘组装’,在这里请允许我用组装这个词)。坐着的工作人员自称是副总经理。我先是按照他们之前印发的交房通知上所写内容咨询了一些问题,特别是费用。经理语气缓和,一脸的从容淡定,她告诉我,除去2000元的装修押金,另外需要交2000多元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并罗列到纸上给我看,钱交完便会给我房屋钥匙。这是一个搞笑,非常讽刺的场面。我买了房子,房款付完,合同在手上,交付房子时竟然需要通过开放商私自指定的物业公司让先交物业费才能拿到自己房子的钥匙。我感受到的是赤裸裸的要挟及不合理。即便是走程序也不应该是这样啊。一个水泥钢筋混泥土空壳房子,我连自己房屋的钥匙都没有,房子都不能进,一个突然冒出的物业公司凭什么跟我谈物业费,你们依据哪条法律,什么合法的合同来产生这样的行为?我没有和她理论和争执,经理的从容和淡定告诉我,钥匙在我手上,你说什么都没用。我肯定不能强吧,再说了,我自己的钥匙我需要这样做么.那么?同样,物业公司凭什么这样做?当我转身出去时,经理依旧从容淡定坐着,刚刚有人来过么?不重要。
我只想要了解个究竟,请相关部门给出个解释,该怎么处理这样的情况,在此先说声,感谢!不仅仅是因为那点需要交的钱,还有就是处在现今快速发展的祖国大地上的一个普通通的公民,想要的公平,合理,合法和正义。身为中国人,处处都能感受到和谐和美好,是多么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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