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7 14:10:40来源:红网
千古奇冤,江南一叶!投诉新宁县打着依法拆迁的名义剥削欺压妇女群众,剥夺妇女宅基地
1.新宁县2018年6月欺骗拆迁户协议补偿40万加口头承诺额外给予协议外拆迁补偿10万总计50万,骗得我父亲李贤兵签字拆迁。
2.新宁县2018年4月10号发布的《新政办发【2018】30号》实质是根据5年前的2013年邵阳市补偿标准《邵市政发【2013】2号》文件,已违反《邵市政发【2018】11号》明确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拆迁补偿新标准,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计算应补偿71万元;
3.新宁县未能落实资金,拆迁项目停止,拆迁协议未履行,失效。
4.2年后,2020年3月竟再强迫拆迁户接受2013年补偿标准,重启拆迁,更违反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拆迁补偿新标准;
5.新宁县新出台《新政办发【2018】66号》文件,计算应补偿71万,强逼按照旧规执行;
6.新宁县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威逼利诱,不落实宅基地政策;剥夺我作为连村村民的宅基地;
7.拆了房屋,40万补偿根本修不起房,不拆房屋有经营收入每年3万元。
8.新旧标准相差31万元,我们信访求助维权。信访案下达后,新宁县政协领导和金石镇领导及拆迁办领导连续多日并轮番对我父母亲施加压力,我父母亲饱受精神煎熬,最终无可奈何被迫重新签订拆迁协议,接受了旧补偿标准,我并未签字。
9.即如此,按照旧标准(新政办发〔2018〕30号)文件第14条,我家计2户,父母与未成家弟弟为一户,我为另一户,新宁县拆迁办应补偿我一个单独的宅基地,但新宁县拒不执行。理由是:新宁县拆迁办内部开会的会议精神,剥夺所有出嫁妇女拆迁补偿权益,排除我享有的拆迁户宅基地补偿权,原因只有一个因为我是妇女。邻居是两个儿子,就补偿两个宅基地。其违反国家宪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恳请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政府领导为民女做主,挽回民女的立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