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4 22:07:47来源:融易新媒体
开福区月湖街道舟桥社区金色比华利小区三栋一单元717住房均被业主出租,用于改造为民宿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自2019年至今,入住民宿的人员成分复杂,而且经常凌晨零点至五点制造大分贝噪音扰民,导致楼下业主长期无法正常休息,时至今日已经出现明显神经衰弱症状。经与民宿经营方多次反复交涉后,目前民宿经营活动依然进行。6月20日凌晨两点有民宿客人入住,男男女女共计七人,导致全家被吵醒,报110出警后才停止吵闹。21日依然如故,直至凌晨一点多小区保安前去劝阻才停歇。
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融易新媒体,“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之规定,三栋717从事民宿经营活动未征得同意,同时严重扰乱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正常作息,导致生活、工作、学习均受到影响。同时由于民宿经营,其客人来源复杂,值此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无法采取源头控制,防止交叉传染的有效措施。
本人诉求:大森民宿在住宅小区开展商业经营活动,属于典型的无证照非法经营,请相关部门制止其非法经营行为,还业主一个清净的生活环境,不胜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