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2 18:10:22来源:融易新媒体
尊敬的上级列位率领:
本人系澧县交通运输局职工,本人在1999年一次行政法律进程中,被一辆逃逸查抄的摩托车撞伤,致右手手腕部三根肌腱与手部神经断裂,后颠末救治,三根肌腱接好,但神经永久失去知觉,出院后多次找县局率领治理伤残判断事宜,均被未可知来由推诿敷衍,一直未能治理伤残判断,此时本人有一套其时公安部分参与案件观测的整套复查案卷为证,单元其他职工也可作证。事致去年下半年,本人觉察受伤右手呈现多次受寒蜷缩抽筋环境,已经严重影响到小我私家事情生活,才意识到此过效果严重,于是再次找县局率领办理此事,但因时效问题,人社局不予核准伤残判断,此事已经侵害到小我私家正当权益,本人从未想过与单元诉诸法令,所以错过了民法通则137条划定的20年追诉期,可是此事事实清楚,受伤部位也环境恶化,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单元一朝不予办理,侵害会一直跟从本人到死,唯寻求黎民呼声来为我做主,但愿获得一个合理的办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