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13 18:20:01来源:新媒体
各城市公告中的地块在出让时基本为无溢价成交,与出让时的成交价相比,拟收购价格与成交价基本持平,约70%的地块拟收购价格与成交价的比值在0.8-1.0之间,超40%的地块比值在0.9-1.0之间,约13%的地块比值在0.7-0.8之间,个别地块拟收购价格的折扣较大。
从不同年份来看,2020-2023年各年拟收购价格与成交价的比值在0.9左右,2024年为0.96,2018-2019年的地块比值在0.7-0.8之间,其他更早年份的地块比值相对高一些,这个比值区间或将为其他地方提供重要参考。
03政策趋势
当前绝大多数城市确定专项债收购存量土地的进展仍有待提速,地方收购存量土地依然存在多项难点,经过调研,难点主要包括专项债额度不清晰、调规程序复杂、土地置换利益难协调等因素导致部分地方政府参与积极性不足;收购价格低,政府和企业协调困难,企业参与意愿低,同时当前收购标的物更集中在地方国企,也较难调动其他类型企业的积极性等。
专项债收购闲置存量土地有利于改善市场供求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进入新循环,也是2025年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新开工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打通各项收储堵点,加快收储节奏,或将是未来中央和地方政府政策的重要着力点,相关配套政策有望继续完善。预计更多城市将参考借鉴广东省做法,出台详细的操作细则或指引,同时给予调规、土地置换更多政策支持也是重要方向,破解跨区域置换土地的障碍。除此之外,中指认为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加快专项债收购存量土地节奏,在促进房地产市场进入新循环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针对收购价格,土地出让时的起拍价可以作为收购价格的重要参考;
二是,针对收购标的物,可以限定收购2020年以来的存量土地,最大化发挥资金效益;
三是,针对企业类型,加大对民企的支持力度,促进收回的土地可以形成有效供给,如地方国资:央企:民企=35%:30%:35%,部分地区可以将民企的比例提升至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