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6 18:15:02来源:北京商报
2022年6月,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牵头,江南大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近20家行业代表研究起草的《食品用益生菌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发布。《通则》对活菌数及标签标识提出究竟要求,如食品用益生菌和含益生菌食品,均应标示菌种的中文名称和菌株号;应标示在保质期内的益生菌活菌数量,推荐含益生菌食品在保质期内益生菌活菌数量≥1000万CFU/g(mL);不含活菌(益生菌)的产品,不应以“食品用益生菌”“食品加工用菌种(益生菌)”“益生菌××”“含有益生菌××”或其他等效名称命名。
仅标注了出厂时添加的活菌数,或模糊地标注“添加量”“含量”,显然并不符合上述标准。就活菌量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与活君一号益生菌粉相关公司取得联系,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