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4 00:16:00来源:界面新闻
国家《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规定,严禁建设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督察发现,湖南省2017年以来新增5条平板玻璃生产线,总产能为3950吨/天,其中衡阳市雁翔湘实业有限公司、郴州市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2条生产线在未确定产能置换指标的前提下,违规备案、上马,涉及产能共2000吨/天。
督察发现,湖北省一些地方“两高”项目批建不符、未批先建问题突出。黄冈市云华安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搬迁技改项目批小建大,违规新增合成氨产能10万吨/年;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新增耗煤约10万吨/年,未报批节能审查手续。黄石市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获批建设1座1280立方米炼铁高炉,2020年8月实际建成1840立方米并投入使用,新增炼铁产能约39万吨;湖北天源模具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违规建成一台15吨中频炉。
督察组在浙江省也发现燃煤锅炉违规问题突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底,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督察发现,杭州市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决心不够,进展滞后。2020年底,全市仍有44台共835.6蒸吨燃煤锅炉未淘汰。截至督察进驻前,融易新媒体消息,仍有14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在运行。2020年11月以来,国家和浙江省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明确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设施,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督察发现,杭州市、绍兴市仍然存在违规建设燃煤锅炉的情况。
2021年10月,国家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要求焦化等6类行业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督察发现,重庆市有关部门印发的《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将国家明确要求的6类行业缩减为4类,未对焦化、炼油项目提出要求。2023年3月,涪陵区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焦电一体化项目开工建设,截至督察进驻时项目主体装置已基本建成,但产能置换指标仍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