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4 21:23:46来源:界面新闻
2019年1月1日施行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也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超越人工繁育许可证范围繁育省重点保护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将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东北虎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死亡事件会遭追究刑事责任吗?王文勇指出,初步判断此次事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问题,但是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下一步需要根据究竟案情来判断。
曹美娟认为,动物园内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出现非正常死亡,动物园作为直接饲养者、管理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曾代理多起野生动物保护案件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辛本华律师表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死亡,首先要看谁负有动物管理、照护的义务。在约定管理、照护和支配之下,动物出现饿死等情况,涉事动物园的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死亡的动物保护层级并不相同,辛本华认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析,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二级保护动物是有区别的,保护层级的不同决定了损害价值的大小,但是本质上并不能决定罪与非罪的问题,只是影响责任危害大小。
辛本华指出,此次事件的特殊性在于,野生动物园大量死亡发生在动物园内部,而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是对野外动物的保护。涉事动物园内动物的处置将主要取决于该园设置的目的,经费和保障等约定情况。
王文勇还认为,此次事件中,违法行为能持续这么长时间,造成如此恶劣的后果,监管部门虽然此前作出了行政处罚,但是并没有采取实质性的救助行动,并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保护这些动物,这是难辞其咎的。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近年来在我国并未个例,说明保护机制还存在很多漏洞需要补上。”王文勇指出,比如获得救助或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在没有以科研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允许的途径来利用这些动物的情况下,就应该硬性规定放归野外的时间。但是,我国目前对于放归野生动物作出的规定很宽泛,弹性非常大,并未涉及放归标准、如何实现等,这是立法方面的缺陷,应该及时补上漏洞。
“事件背后暴露了是否能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来保护动物的问题,如果法律得到基本遵守和执行,监管部门能够履行职责,悲剧也不会发生。”王文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