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4 17:08:35来源:界面新闻
仇少明则认为,法律本身具有灵活性,不可能规定的面面俱到,过于僵化,“法律本身似乎并没有问题,重点在于司法实践中裁审人员如何把握,是制度适用的问题,裁审人员判断的维度要统一和明确。”
他指出,实际上,企业启动竞业限制维护自身权益的成本和难度也在增加,实践中,虽然双方会协议违约金额,但是裁审部门还是会要求企业对自身受到的损害加以说明或证明,这对于企业来说并不是容易的事,要去证明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已经很难,更难的是量化违反协议造成的损失。
“可以看到我国正在加大对商业信息的立体保护,民事、行政和刑事层面都在加强。在此环境下,竞业限制重要性将来会不会改变,有待进一步观察。如果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加强,保护门槛降低,减少企业困难,那么企业就会更加倾向于采用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则,而弱化竞业限制的保护方式。”仇少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