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4:52:28来源:互联网
10月14日,自治区发布了高森林火险预警,来宾北部森林火险等级达到并持续Ⅴ级极危高火险,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是当前最大政治任务,融易新媒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容不得半点疏忽和松懈。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社会环境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发布我市林区禁火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 2022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市区域范围内林区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三、在森林防火禁火期限内,全市所有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严禁祭祀活动时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或孔明灯等;
(三)严禁在林地内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等;
(四)严禁在林区烧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
(五)严禁农事活动时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六)严禁携带火种及其他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进入林区。
四、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要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明显标志牌。
五、各部门要加强辖区禁火令的宣传、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学校、有线电视、电台、广播、报刊、制作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森林防火禁火令家喻户晓。
六、违反本禁火令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应及时制止并曝光;发现森林火情,立即报告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电话:12119、6493808)或当地人民政府(电话: 岭南镇8911582、河里镇8982001、北泗镇8978067)。
特此通告。
合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