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6 04:35:24来源:互联网
再次,《减持管理办法》对转融通出借、融券卖出、开展衍生品交易等新型手段完整予以规范,明确大股东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保障中小投资者交易公平性;明确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防范借用衍生品变相实现减持;明确股份在限制转让期限内或者存在不得减持情形的,股东不得进行转融通出借、融券卖出,防止规避持有期限限制;要求股东获得有限制转让期限的股份前,需先行了结已有融券合约,避免通过提前布局绕开限制。
田利辉指出:“证监会持续扎紧制度‘篱笆’体现了精准监管、科学问责的监管与自律监管导向,进一步规范了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减持行为,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推动资本市场信心回升,助力建设A股市场的良性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