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6 21:57:36来源:互联网
接下来,深交所将切实担负起退市实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退市决策、信息披露监督、交易监控等重要职责,加大退市监管力度,推动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
九、对于加强重组监管、削减“壳”资源价值,有何究竟措施?
答: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是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的有力工具。新“国九条”强调,要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
为避免本应出清的“空壳僵尸”“害群之马”借“忽悠式”重组、“三高”并购、盲目跨界收购等配合大股东套现离场、规避退市,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新“国九条”明确要求加强并购重组监管,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要求严格监管风险警示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下一步,深交所将对“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行精细化监管,从严监管因缺乏持续经营能力进而触及收入利润指标遭*ST的公司、濒临交易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严防违规“保壳”“炒壳”;对其他*ST、ST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提高现场检查覆盖面,切实把好标的资产质量关。
在加强“壳”公司重组监管的同时,完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适当提高并购标的估值包容性、鼓励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等政策举措已相继落地,并购重组市场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为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高效并购优质资产,对于优质龙头上市公司实施的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予以快速审核。接下来,深交所将继续支持上市公司规范实施重组交易,推动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投资价值。
十、本次制定修订规则数量较多,深交所对新规实施时间作了哪些安排?
答:为了确保新制定修订的规则平稳实施,按照规则规范的事项特点并参考市场意见建议,深交所作出如下过渡期安排。
一是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将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未通过上市委审议的首发项目,应当符合新的主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已通过上市委审议的首发项目,适用原审核类规则的规定。对于未通过上市委审议,且不符合新的上市条件、创业板定位要求的首发项目,深交所将引导其重新申报在其他合适的板块上市,做好接续审核。
二是发行承销类规则,将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撰写机构应当按照《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报备关注事项指引》要求,撰写并出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三是上市公司监管类规则,将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最大程度实现分红、退市等新规平稳落地,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深交所在《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发布通知中针对分红、退市(包括4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实施时间作了差异化安排,提请广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注和知悉。
十一、除制定修订业务规则外,深交所如何进一步贯彻确定新“国九条”?
答:新“国九条”是贯彻确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新时代新征程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具有重大意义。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领会新“国九条”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把握交易所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会党委工作要求确定到实际工作中,把新“国九条”勾画的发展蓝图转化为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的施工图,抓紧做好确定“1+N”政策文件的任务分解,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扎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和部署要求尽快在交易所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监管主业,完整确定“五大监管”理念。加强市场法治建设,突出“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将强监管严监管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细新的制度规则落地执行,做好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交易监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三公”秩序。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监测预判,动态排查重点领域风险,提高系统性风险识别处置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健全吸引中长期资金机制,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三是坚持统筹协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场功能,推动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绿色通道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深化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等沟通协同,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合力,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四是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自觉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密切配合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深交所工作组的驻点监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各业务链条公权力约束和监督,把监督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打造“三个过硬”的监管队伍,为交易所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