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15:55:58来源:新媒体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时任中泰化学董事长杨江红任职期间完整负责中泰化学管理事务,对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虚增收入规模负有主要责任,且直接参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是对上述全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中泰化学董事、总经理刘洪,任职期间负责中泰化学整体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是对上述全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负责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融易新媒体消息,我局决定:
1、对中泰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2、对杨江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3、刘洪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4、对彭江玲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5、对江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6、对张清华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7、对吕文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8、对丁永众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指使了对中泰化学的资金占用行为,控股股东中泰集团遭罚
5月17日,中泰化学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中泰集团作为中泰化学控股股东,组织、指使了对中泰化学的资金占用行为导致上市公司存在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泰集团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控股股东组织、指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时任中泰集团财务总监龚春华,任职期间分管中泰集团财务、投资、融资工作,是中泰集团组织、指使中泰化学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局决定:
1、对中泰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2、对龚春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中泰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新疆国资委。
公司去年亏损超28亿元,股价较高位跌去7成
公司官网显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支持的优势资源转换企业,于2001年12月18日成立,2006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前身是1958年建厂的新疆烧碱厂。公司是全球规模最大的乙炔法PVC生产企业和国内最大的氯碱生产企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控股45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47家参股公司,公司总资产803亿元,员工2万人。
近三年来,中泰化学营收每况愈下,到2023年持续恶化,净利润转亏。财务数据显示,中泰化学2023年营业收入约371.18亿元,同比减少28.15%;归母净利润亏损约28.65亿元,上年同期盈利7.76亿元。今年一季度,公司营收77.8亿元,同比下降27.33%;归母净利润亏损约1.77亿元。
股价方面,中泰化学最近高点是在2021年9月,股价一度超过18元,随后开启断崖式下跌,截至目前,已经较高位跌去7成。
截至周五A股收盘,中泰化学股价上涨5.12%,股东户数超11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