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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退市改革启动:财务造假退市触点增多 资金占用严重可直接红牌罚下(2)

时间:2024-04-13 23:09:59来源:证券日报

  “上述指标修订旨在强化对主板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考核,加大‘壳’公司出清力度,长年亏损的小公司维持上市成本将更高。”上述业内人士说。

  交易类退市方面,完善市值退市指标,将主板3亿元市值退市指标提升至5亿元,旨在加大市场化公司出清力度,并继续坚持不同板块差异化的标准设置。

  综合施策削减“壳”价值

  “两手抓”引导主动退市

  近年来,监管部门严格执行退市规则,我国强制退市率接近1%,与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基本一致。但是,相较于境外成熟市场,我国资本市场主动退市数量较少,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壳”价值依然存在。

  对此,证监会采取“两手抓”,一方面完善吸收合并等政策规定,引导公司主动退市。此次交易所修订业务规则明确,吸收合并中获得股份的相关主体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继续持有或者依规卖出相应股份。消除此前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不同板块公司中存在的一些政策障碍。

  另一方面,对借重组“炒壳”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大力削减“壳”资源价值。据记者了解,证监会将对“壳”公司借重组“炒壳”和规避退市等问题采取一系列从严监管措施,严格监管“壳”公司并购重组。包括从严监管因收入利润指标遭*ST、濒临交易类退市等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大幅提高对“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现场检查的覆盖面;加强对“壳”公司非重大资产交易的一线监管等,综合施策坚决削减“壳”资源价值。

  可以预见,监管的加强将对“壳”公司重组活动产生深远影响,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壳”公司将加速出清,减少对上市资源的占用,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让真正有潜力的企业在资本市场的支持下成长壮大,不断改善上市公司结构和存量上市公司价值,总体上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投资者也需审时度势,摈弃跟风炒作“壳”公司重组概念的想法,远离非理性的“壳”公司炒作乱象,维护自身投资利益。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将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将更加聚焦于提高质量、提升投资价值这一主线,资本市场优胜劣汰的良性生态有望逐步健全。

  新老划断设置缓冲期

  维持市场稳定预期

  本次修订的退市规则将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考虑到需要市场平稳过渡的客观需要,监管部门在新老规则衔接上也作出了明确安排。

  一方面,对于财务造假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时点为界作新老划断。

  据记者了解,2020年退市制度改革时,新老划断时点即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作出时,明确新规实施前已经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司适用原规则。“这样安排是为了充分维持市场预期的稳定,也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因为,在新规生效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司,各方已经按原退市规则在公司公告时对是否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进行判断,并据此作出买入卖出股票的投资决策,不应因新规出台打破市场预期。”业内人士表示。

  另一方面,1年造假、连续2年造假的退市指标,以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连续3年造假的退市指标,以2020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谈及为何连续3年造假退市指标要以2020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证监会上市司司长郭瑞明表示,考虑到2020年新证券法已强调从严打击财务造假,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也对坚决出清严重违法违规公司提出明确要求,因此对于2020年以来连续3年及以上财务造假的公司,证监会从严适用新规予以退市。

  另外,对于此次修订的财务类退市指标、内控非标审计意见退市指标,均以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加强投资者保护

  实现“退得下、退得稳”

  在“退得下”的同时还要“退得稳”。一直以来,投资者保护是退市工作的难点,也是退市常态化机制能否巩固的关键。本次《意见》强调,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主体,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只有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据记者了解,下一步,证监会将更大力度确定投资者赔偿救济,发挥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作用,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专业调解等各类方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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