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2 02:38:55来源:互联网
——再分配量的确认,B类、C类中选产品未分配的采购需求量和未中选产品的采购需求量作为剩余量,由医药机构在A类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假设外资企业维持相对高价中标的策略,则预计可能会有较多的量进入再分配)。当中选产品对应的企业获得的基础量和剩余量总和达到其承诺供应国内市场最大产能的50%时,医药机构不再继续将该企业产品作为剩余量选择对象。因此,我们判断有利于具有产能规模优势、品牌粘性强、销售覆盖面较广的胰岛素企业。
——此外,为了鼓励企业A类中标,本文件中对预填充规格的产品采取不同加价形式。对于预填充类的胰岛素产品的价格,以本企业同报价单元代表品规格(3ml:300单位(笔芯))的中选价格为基础,A类中选产品每支增加5元、B类和C类中选产品每支增加3元(前次规则都为每支增加3元)。
▍风险因素:
集采降价后相关公司产品放量不及预期;相关公司新产品推广低于预期;相关公司新品研发进度低于预期;相关公司新品申报进度低于预期;地缘政治影响。
▍投资策略:
本次胰岛素专项集采接续文件规则,周期更长,报量更多。我们认为,本次集采接续规则较为温和,新增了复活中选机制;协议量落实规则较为复杂,整体来看鼓励企业A类中选;A类中选价格相比上一次集采最低中标价有一定上行空间,且A类从B/C类获得的潜在再分配量比例更大。我们判断,具有产能规模、品牌粘性和销售覆盖优势的国产胰岛素企业有望明显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