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0 20:48:23来源:新华网
5月8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专题推进会,传达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通知精神,部署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会议现场,国家能源集团分别与所属上市公司中国神华、国电电力经理层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
会前,国家能源集团党组印发了《国家能源集团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对管理职责、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考核与薪酬、选拔聘任与退出、管理监督等作出规定,明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由集团党组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负责具体推进,企管法律部负责制定子公司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并进行业绩考评。子公司董事会负责聘任经理层成员,与经理层成员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并进行考核。经理层成员任期一般为3年。经理层成员薪酬标准由集团公司统一核定,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绩效年薪,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任期激励。年度考核未达到完成底线,或主要考核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进行解聘,转任非领导职务、免职或降职。
国家能源集团把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要任务,将在各级子公司全面推行。子公司经理层成员首届任期统一从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融易新媒体,按自然年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集团二级子公司今年6月底前完成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工作,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今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此外,国家能源集团还将结合实际对部分非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探索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王祥喜表示,在所属各级子公司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为了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激发活力效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