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4 07:11:08来源:红商网
在蚂蚁集团上市前夕,知名经济学家胡祖六陷入一场“割韭菜”风波。
近日,一篇名为《 胡祖六,你的良心不会痛吗?》的文章刷屏。作者胡先生自称2011年买了著名经济学家胡祖六团队的基金,该基金投资了蚂蚁金服,本以为可以大赚一笔了。不料胡祖六团队将该基金的所有资产打包低价转让给了关联人——胡祖六的兄长和妹妹,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合法利益。
8月29日,春华资本发布声明称,其中包含大量虚假信息并构成诽谤、侮辱,严重侵害了春华及集团创始人胡祖六的合法权益,已于第一时间采取维权行动,并保留未来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全部权利。
8月30日,界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了一位投资者白先生。白先生称,其购买的一款集合信托与胡祖六团队的春华资本同步进入春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下称即L1102),共计出资20.553亿元,春华资本为GP管理人,占L1102的0.98%,信托资金为LP,占L1102的99.02%。
在白先生看来,春华资本的声明避重就轻,其购买的产品发行于2011年,并于2019年4月实现退出,比原定到期时间延期2年,但获得的收益大大低于预期。作为基金管理人的胡祖六利用管理、运营、使用信托财产的便利、将信托投资者权益通过自我交易方式占为己有。
“投入102万,8年后回来105万,这就是世界级大师胡祖六的神操作。以这个收益率来对比投资的好项目,胡祖六那边发这个声明良心不会痛吗?”白先生称。
据界面新闻独家获得的该产品清算报告,L1102成立以来共投资了3个标的,分别为华夏基金、蚂蚁集团和一家医疗服务公司。其中,涉及蚂蚁集团的投资金额为2.006亿,投资时间为2015年,2019年退出时的价格为4.491亿,获得2.24倍收益,但低于蚂蚁集团同时段在一级市场的估值。
“自始至终,产品管理报告中提及的退出方式一直是二级市场退出,但胡祖六提前低价转让给了关联方。”白先生解释称,“我们并不是像某些业内人士所说的那样现在才发声,而是各项流程需要时间,一直在维权,只不过最近蚂蚁集团上市了才获得外界关注。”
界面新闻记者还独家获悉,已有近百位该信托产品投资者有维权意向。2019年6月,融易新媒体,两位投资者代表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起诉,案号分别为(2019)粤0304 初47455号、(2019)粤0304 初47457号。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此外,界面新闻发现,春华资本操盘投资华夏基金也是疑窦丛生。据产品清算报告,L1102中的八成资金投向华夏基金,从常理上来说有悖于股权投资做组合的逻辑,而且在除去分红后,华夏基金退出时的估值是下降的。
“102万进去,8年时间获得了105万,年化收益率远远低于活期存款,但是并不是投资的资产不够好,而是非常好的。”在白先生等投资者看来,自己被胡祖六割了“韭菜”。
“割韭菜”疑云之一
是否私自转让基金资产?
就刷屏文章《 胡祖六,你的良心不会痛吗?》的指控,8月29日,胡祖六执掌的春华资本在微信公号发布声明回应,称侵权帖其中包含大量虚假信息并构成诽谤、侮辱,严重侵害了春华及本集团创始人胡祖六先生的合法权益。
春华资本称,春华是专业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一贯合法合规经营,在业界和市场上享有极高声誉。作为基金管理人,春华始终勤勉尽责,根据合同和法律履行义务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春华从未从事、并坚决反对输送不当利益的关联交易、向投资者作出回报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
投资者白先生称,当初也正是看中了胡祖六世界级经济学家的身份,才购买了该款信托理财产品,至于是否合法合规经营以之后的法院判决和监管部门意见为准。但他始终认为,胡祖六团队将基金财产以“低价转让给关联方”的操作与其经济学家的身份不符。
春华资本称,侵权贴的发布者及文章中所谓的投资人,均非春华客户,与春华之间也不存在法律关系。
不过据界面新闻记者独家获取的信托理财产品资料,投资者实为春华资本LP的间接投资者。
所谓间接投资者,是因为投资者购买的是一款集合信托,该信托以春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内部编号L1102)为平台,通过L1102平台来投资标的企业股权,胡祖六团队的春华基金为股权投资企业L1102的GP管理人。具体而言,信托资本占L1102的99.02%,胡祖六控制的春华明德(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占0.98%。该信托理财产品投资了3个标的,分别为华夏基金、蚂蚁集团和一家医疗服务公司。
综合各方意见和产品材料,投资者和春华资本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两点,一)是否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了投资蚂蚁集团的股权;二)转让价格是否偏低。
据界面新闻独家获得的信托产品清算报告,底层项目投资中,涉及蚂蚁集团的投资金额为2.006亿,投资时间为2015年。清算报告显示,该笔资产退出的时间为2019年1月,获得金额为4.491亿,约为 2 亿元投资成本的 2.24 倍。
白先生表示,自始至终,产品管理报告中提及的退出方式一直是二级市场退出。“春华资本却在2019年1月转给了胡祖五和胡元满。他们是胡祖六的哥哥和妹妹。”
2017年9月底,信托公司报告称,蚂蚁集团投资的退出策略:“公司拟登陆 A 股资本市场,计划继续持有至公司完成 A 股 IPO 后从二级市场退出 ”。
但2018 年 12 月底,信托公司向全体投资人报告:“经过与合伙管理人的沟通谈判,管理人最终与一家投资机构达成一致, 由该投资机构受让合伙企业所持有的 A 项目和 C 项目”(A 项目为华夏基金,C 项目即蚂蚁集团)。
“没有开过一次投资者持有人大会。就这么私自决定转让了。”白先生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但事实可能和白先生描述的有所出入。
产品清算报告显示,根据信托产品合同约定,产品期限为6年,信托公司在届满6年之前向受益人发出了产品延期征询函,对于延期事项征询受益人意见,作为将产品延期或是保管的参考依据,截至2017年9月28日,根据征询函的反馈情况,受益人延期意愿不强烈,延期未获全体受益人一致同意,产品计划于2017年9月28日期满终止,因信托计划终止时的信托财产存在非现金形式,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信托公司将未变现股权以保管方式继续代为持有,并将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将等未变现股权处置变现,代保管期间不收取信托管理费。
那么,延期征询函是否需要全体一致同意呢?
一位三方信托销售向界面新闻记者举了一个吉林信托的例子。近期,吉林信托有一款信托产品的融资方想要提前还款,吉林信托向投资者发出了提前结束征询函,仅有一位投资者不同意,最后该产品未能提前结束,只能正常进行。
“当年的延期征询函中只要有一人以上的投资者投了否决票,这个信托的延期事项投资者倒追起来便缺乏抓手。”该三方信托销售表示。
“割韭菜”疑云之二
是否被低价转让给关联方?
据投资者称,经过他们聘请的律师尽调,涉及蚂蚁集团的股权转让给了胡祖六的兄妹——胡祖五和胡元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