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新媒体
快捷导航 融易新媒体
主页 > 产业 > 食品 >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23号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侦查的公告(2)

时间:2024-06-21 22:47:57来源:新媒体

  利害关系方在侦查过程中提交评论意见、答卷等,应通过“贸易救济侦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利害关系方向商务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可向商务部提出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请求并说明理由。如商务部同意其请求,申请保密的利害关系方应当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说明理由。如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信息未说明需要保密,商务部将视该信息为公开信息。

 

  八、不合作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商务部进行侦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侦查的,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九、侦查期限

 

  本次侦查自2024年6月17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25年6月17日前结束侦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6个月。

 

  十、商务部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商务部贸易救济侦查局

 

  电话:0086-10-65198474 65198194

 

  传真:0086-10-65198172

 

  相关网站: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侦查局子网站(trb.mofcom.gov.cn)

 

  商 务 部

 

  2024年6月17日

 

  附件1:   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侦查申请书(公开文本).pdf

 

  附件2:   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侦查申请书附件(公开文本).pdf

 

  附件3:   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案登记参加侦查参考格式[公开].docx


近期热点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 06-21

辽宁省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1期) 06-21

陕西省市监局关于2024年第二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情况的 06-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监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 06-21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23号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 06-21

热门文章
热点 热点追踪 网站首页 热点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