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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肉类食品专项整治与监管规定(3)

时间:2024-06-08 17:42:17来源:新媒体

  根据2024年专项整治,上海、广西等地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还提出,重点治理超范围超量使用添加剂问题,如色素、防腐剂、亚硝酸盐超标等问题。肉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GB 2760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根据《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肉类食品中容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是硝酸盐、亚硝酸盐等护色剂,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包括硼酸与硼砂、工业染料、工业明胶、酸性橙Ⅱ、磺胺二甲嘧啶等。从国家及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检不合格情况来看,肉类食品经常违规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亚硝酸盐、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苯甲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等。

 

  注意,2024版GB2760自2025年2月8日实施。其中删除了生、鲜肉中关于ε-聚赖氨酸盐酸盐的使用规定。由于罐头食品在工艺上没有使用防腐剂的必要性,删除了关于肉类罐头中ε-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双乙酸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防腐剂的使用规定。

 

  小结

 

  2024年肉类食品专项整治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企业应严格确定主体责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管理和改进,确保合规生产经营,共同推动肉类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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