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1 23:24:49来源:互联网
第九条(特殊事项) 约谈对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参加责任约谈的,应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报告约谈机关并说明理由,经约谈机关同意后重新落实约谈时间。
第十条(确定整改) 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按照约谈机关要求完成问题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约谈机关;约谈机关为省、市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整改情况应同时报告约谈对象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跟踪整改) 约谈对象完成整改后,约谈机关应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省、市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约谈的,可以委托约谈对象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核查。
约谈对象无故或多次申请推迟约谈、未按约谈要求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查办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结果运用) 约谈通知、约谈记录、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等应存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就社会舆论关注事项进行的约谈指导,可视情对外公布约谈指导相关情况。
第十三条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大型食品仓储企业、食品展销会举办者等单位的责任约谈,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1.山东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约谈通知书
2.山东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约谈记录
附件1
山东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约谈通知书
编号:202×年第( )号
约谈对象姓名
约谈对象
单位及职务
约谈时间
约谈地点
约谈事由:
约谈机关(盖章):×××市监局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约谈对象、约谈机关各留一份。
附件2
山东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约谈记录
约谈对象
约谈对象
单位及职务
约谈机关
约谈人
约谈地点
约谈时间
记录人
约谈记录(约谈人及约谈对象主要陈述):
约谈对象签名:
约谈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1页 共 页
说明:本记录一式三份,约谈对象、约谈机关、约谈对象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各留一份。本表记录不下时,可增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