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1 20:10:51来源:新媒体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达市监责改(2024)16号,以上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企业确定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该学校食堂于7日内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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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镶黄旗某中学食堂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4年4月11日,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市监局执法人员在对该校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镶黄旗某中学食堂未按规定索要和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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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开鲁县某学校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2024年2月7日,通辽市开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开鲁县某学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校食堂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食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