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9 21:55:34来源:新媒体
1.研究“一品种一方案”。结合不同品种问题多发的环节、时间周期、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对列入《清单》的食用农产品制定“一品种一方案”,融易新媒体消息,出台更具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指导基层工作,督促、引导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经营主体确定主体责任。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分别于2024年6月5日前将“一品种一方案”抄送市食药安办。(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2.探索“场场对接”工作机制。依托“菜篮子”工程,督促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场实施外埠供应商优化质量安全管理行动,通过优化供应商目录、筛选外埠优质种养殖基地、长三角区域合作等措施,推动外延基地管理和产销对接,确保优质食用农产品入沪。(商务部门负责)
3.探索本地扩产扩容提质增效行动。支持本地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单位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加强种苗检疫及绿色投入品替代,推广农产品绿色种养殖技术,加强农(兽)药使用培训指导,打造绿色养殖基地,提高优质食用农产品供给能力。(农业农村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确定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严实的举措、迅速的行动,把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实效,不断提高食用农产品安全水平。
(二)强化过程管理
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要加强对条线整治工作的跟踪和指导,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市食药安办报送条线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各区食药安办要督促、总结本区各项攻坚措施的进展情况,梳理辖区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工作亮点,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市食药安办报送。
(三)加强社会宣传
要向全社会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部门、各区要结合实际,举办公益培训,特别要聚焦小散种植养殖户、普通菜农、小菜店经营者、中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等,建档纳管,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治意识。
(四)加强考核督查
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区、各相关部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市市场监管局每季度组织对五类重点食用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并从品种、区域等维度公布抽检监测结果。对辖区内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4%且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的,市食药安办认定该区域相关重点监管食用产品达到整治目标。对未能达到整治目标的部门或区,市食药安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运用“三书一函”等方式督促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2024年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清单
2.批发市场、生鲜销售平台(前置仓)信息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1715391089382984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