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8 04:01:45来源:新媒体
(1)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合同要求;中国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
(2)进口国家(地区)暂无标准,合同也未作要求,且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无相关要求的,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产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出口产品原料应当来自经海关备案的种植场。
(4)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出口萝卜包装和运输方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生产企业应当在运输包装上标注生产企业备案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进口国家、地区或者合同有特殊要求的,在保证产品可追溯前提下,经直属海关同意,出口企业可调整上述标注项目)。
二
各国监管要求
(一)泰国
1.监管机构:农业与合作部(MOAC),究竟执行部门为其下设的农业局(DOA)和国家农业商品和食品标准局(ACFS)。另外,还包括公共卫生部下设的食品药品局(TFDA)、商务部外贸司、财务部下设的海关。
2.监管法规:泰国进口水果蔬菜安全监管技术法规主要有《食品法》、《植物检疫法》以及《对进口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新鲜水果和蔬菜实施监督措施的准则(对于进口商)》等。泰国水果蔬菜等农食产品禁限用物质标准一般以部门通知的形式发布。
3.部分指标与我国对比:
我国现行有效的食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是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对白萝卜规定了残留限量的农药种类有217种。
中泰两国均对白萝卜规定了残留限量的农药种类共有20种,限量值相同的有5种,我国农药残留要求比泰国严格的有7种,泰国农药残留要求比我国严格的有8种。两国农残指标值相差1倍的有5种,相差2倍以上的有10种,见下图:
我国和泰国白萝卜农药残留限量比对(单位:mg/kg)
重金属污染物限量要求
我国污染物限量标准和泰国污染物规范中对应白萝卜蔬菜的污染物包括铅和镉。我国的标准中铅的限值为0.1mg/kg,镉的限值为0.05mg/kg;泰国标准中铅的限值为0.1mg/kg,镉的限值为0.1mg/kg。相比较,两国标准对铅的限值相同,我国对镉的限量要求更严格,是泰国限值的二分之一。
4.合格评定程序
(1)进口许可证要求
一般来说,萝卜归属于一般食品,进口商在进口食品时必须获得食品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2)果蔬进口商要求
进口商应持有新鲜果蔬的分拣、包装和加工的资质认证文件,即已经通过对新鲜果蔬的分拣和包装场所的审核。进口商在进口过程中应出示储存新鲜果蔬的场所符合泰国GMP标准的证书。
(3)标签要求
泰国进口果蔬标签遵循卫生部第386号公告(2017年),使用泰语进行标识,涵盖进口商名称、食品注册号、生产厂家、国家/地区和生产批次(如生产日期、条形码、二维码和生产编号)等。
(4)包装要求
蔬菜应使用干净和未使用过的材料进行包装,并储存在集装箱或冷藏集装箱中以供运输或转运。包装箱应标注:蔬菜名称、产地、菜园和包装厂的名称或注册登记号以及“输往泰王国”的信息,并加贴由MOAC和海关认可的检疫标签。
(5)农药残留监控要求
《对进口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新鲜水果和蔬菜实施监督措施的准则(对于进口商)》将进口新鲜果蔬分为3类风险等级:“极高风险”产品、“高风险”产品和“低风险”产品。萝卜属于“极高风险”产品,检测项目清单见下表:
(6)检验检疫证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