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9 17:33:41来源:互联网
(1)特大型和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本省行政区域内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 m2以上(不含3000 m2)的特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 m2(不含500 m2,含3000 m2)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
(2)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本省行政区域内为学校用餐配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本省行政区域内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要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2024年版)》予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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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监局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原因的通报(2024年第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