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3 22:09:13来源:互联网
食品快检,指利用快速检测设施设备(包括快检车、室、仪、箱等),按照国家规定的快检方法,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与安全有关的某种特定物质或指标的快速检测的行为。
食品快检方法,指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不法添加、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污染物质等快速检测中使用的标准操作方法。
食品快检结果验证,是指将食品快速结果与实验室标准方法检验结果对比等方式,验证食品快检结果准确性的过程。
食品快检产品,指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产品化,包括试剂、试纸、仪器、设备等。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5日河南省市监局公布的《河南省市监局食品快速检测管理办法(试行)》(豫市监〔2021〕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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