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3 00:58:12来源: 烟台市场监管
2023年6月,长岛综试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当事人操作车间环境脏乱差,猫粮盆放在原料间地面,墙壁、豆皮机存在大量污渍,纸壳和塑料瓶随意堆放;抽查豆腐精粉、原材料大豆进货查验情况,提供不出相关证明文件和采购单据等材料,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3日内整改并给予警告。3日后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设施设备已按要求清洁,但是操作台仍有大量苍蝇尸体,原料间摆放无关垃圾,现场抽查消泡剂和豆腐精粉进货查验情况,仍提供不出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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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023年8月3日,龙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办靳某某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已移送至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办。
2023年7月20日,龙口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线索,对靳某某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经侦查核实,当事人靳某某在加工过程中确实存在使用亚硝酸盐的事实,并无法提供使用亚硝酸盐的数量和配比。经执法人员现场对已加工好的肉制品进行采样和送检,经检验该产品中亚硝酸盐项目的检测结果超过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要求上限的26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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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2023年7月3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接到群众投诉,称烟台市某石油加油站赠送的瓶装水标签中含有虚假内容,生产厂家为该有限公司。经立案查明,当事人在涉案产品的标签上标注“天然饮用深层岩泉,富含钙、镁、钾、钠、锶、锂、硼等13种人体所需的天然矿物元素”,实际上,融易新媒体消息,当事人是以自来水为水源进行生产的。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生产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依据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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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及标签信息食品
2023年10月25日,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对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及标签信息食品的违法行为,予以没收涉案产品和生产包材、并处企业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负有生产安全责任的负责人罚款。
2023年8月14日,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龙口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存在已生产的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及标签信息食品。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当事人已生产的涉案产品和包装袋实施强制措施,并当场责令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