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2 14:57:0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年7月20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八公山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颍泉区福满万家超市销售的红方腐乳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八公山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颍泉区福满万家超市销售的红方腐乳,标称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安徽八公山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颍泉区福满万家超市销售的红方腐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融易新媒体,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阜阳市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长丰县水湖镇李勇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长丰县水湖镇李勇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1日,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长丰县水湖镇李勇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芹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六安市金安开发区城北陈磊百货商行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六安市金安开发区城北陈磊百货商行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6日,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六安市金安开发区城北陈磊百货商行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四、六安毛坦厰農貿市場潘申友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六安毛坦厰農貿市場潘申友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7日,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六安毛坦厰農貿市場潘申友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五、六安市裕安区润购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六安市裕安区润购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4日,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六安市裕安区润购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六、宿州市开发区张大光水产批发配送中心销售的鲤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宿州市开发区张大光水产批发配送中心销售的鲤鱼,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8日,经检验地西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宿州市开发区张大光水产批发配送中心销售的鲤鱼地西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七、南陵县百诚生活超市阳光小区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南陵县百诚生活超市阳光小区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2日,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南陵县百诚生活超市阳光小区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