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4:45:01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蚝门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郭大个炖肉锅)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无证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7146元。
2. 国太(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无证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000元。
3.北京世纪嘉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无证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15026元。
4.北京康世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无证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0000元。
5.北京华夏良子健身中心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无证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0000元。
6.六艺坊餐饮(北京)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网络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48元。
7.北京亿赣香餐饮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网络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978元。
8.北京锦澎时代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网络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325.7元。
9.北京思宾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DAN)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网络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990元。
10. 北京划时代餐饮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网络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12元。
11.北京陕味居航母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