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9 01:16:28来源:互联网
根据2020年2月26日安道麦与辉丰股份签订的《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辉丰股份承诺其子公司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农一网”)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由其业务产生的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的平均年度毛利润(“农一网业务毛利润”)至少应达到人民币860万元(“农一网业务基准”)。如农一网业务毛利润未能达到农一网业务基准,辉丰股份需按相关公式向公司支付价款。
2021年至2023年期间,由农一网业务产生的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毛利润总计人民币1090.71万元,平均年度毛利润为人民币363.57万元。辉丰股份应向安道麦支付人民币6453.58万元的价格调整支付款项。
2024年2月21日,安道麦向辉丰股份发出通知,要求辉丰股份在2024年2月18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6453.58万元的价格调整支付款项。截至公告披露日,辉丰股份尚未向安道麦支付价格调整支付款项。也正是在此背景下,安道麦启动对辉丰股份的仲裁程序。
辉丰股份与安道麦仲裁事项的“主角”,就是辉丰股份于2021年收购的农一网81.41%的股权。这次交易的对方为盐城农一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仲玉容,她是辉丰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仲汉根之女。在这桩1.35亿元的收购中,仲汉根向辉丰股份承诺交易标的2021年—2025年度经审计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如农一北京公司2021—2025年度经审计的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累计净利润的80%,仲汉根按照约定履行利润补偿义务。
截至2023年度,农一网业绩承诺期内经审计累计实现净利润91.67万元,其中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804.95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800.38万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8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