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5 03:34:16来源:互联网
证监会指出,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十九条“发行人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
许家印、夏海钧终身禁入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钱程积极配合证监会侦查、纠正违法行为的表现,证监会决定:针对恒大地产披露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证监会最终进行了多项综合处罚。
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亿元的罚款;
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
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
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0万元的罚款;
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6.对甄立涛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7.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证监会表示,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证券法》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相关规定以及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潘大荣、潘翰翎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恒大地产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另外就本次处罚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本次行政处罚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正式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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