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8 04:54:44来源:融易新媒体
原标题:“岭南股份保安捅杀纪检干部”案两大疑团待解:派遣工是不是员工?纪检干部是来调查什么?
6月21日,一则“上市公司保安误杀上门调查的纪检干部”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并称该上市公司便是总部位于东莞的岭南股份(002717,SZ)。消息称齐河县纪委常委工作人员关某到岭南股份调查一起县官员腐败案,却被公司保安阻拦并捅死。
当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迅速向岭南股份方面求证,董秘张平当时回应称:网传消息大部分为造谣,行凶者并非公司员工。不过,6月23日,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确认犯罪嫌疑人杨某系劳务派遣至该公司的保安。
警方的通报显示,嫌疑人杨某2019年就曾持刀伤人,并且因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此案件曝光后,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有过案底、并且有精神病史的人是否适合担当上市公司保安?派遣工虽然从劳动关系上看确实不属于公司员工,但最初的回应是否也在一定程度上玩了“文字游戏”?
图片来源:平安东莞微博截图
疑犯曾患精神分裂症
警方披露的案件细节显示,2020年6月11日19时许,被害人关某(男,45岁,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纪委工作人员)一行的调查组结束在岭南股份的调查工作后准备离开,步行至该公司大门门岗处时,犯罪嫌疑人杨某(男,30岁)突然上前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伤关某,关某抢救无效后不幸死亡。
“上市公司保安误杀上门调查的纪检干部”的消息在网上传开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于6月21日联系了岭南股份。董秘张平当时告诉记者,造成一人死亡的恶性伤害案件发生在公司附近,但网传消息大部分为造谣,融易新媒体,行凶者并非公司员工,具体行凶动机以及其他相关调查,已交由警方处理。
次日,岭南股份还发布了《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称案件发生在公司东莞总部附近,犯罪嫌疑人不是公司员工。岭南股份还称,望投资者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以警方公布的结果为准。
图片来源:岭南股份公告
而警方的通报,则提到,犯罪嫌疑人系劳务派遣至岭南股份的保安;而且案件发生在岭南股份大门门岗处,并不是岭南股份所说的“在公司附近”,均与岭南股份的说法有出入。
对此,6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再次联系了岭南股份方面。董秘张平向记者表示:“该保安确实不是我们公司员工,警方通告里面也说清楚了。其他关于案件的任何情况,请以警方的调查为准。”
在岭南股份看来,犯罪嫌疑人为劳务派遣工,不是公司正式员工,因此之前澄清公告“行凶者并非公司员工”的说法并无不妥。
六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贺文年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劳务派遣公司与杨某成立劳动关系,为用人单位;岭南股份属于用工单位,其仅向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务派遣工与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并不成立劳动关系。只是,“如果对于损害的发生,用工单位也存在过错的话,应当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岭南股份近期日K线图
警方还调查出,杨某曾于2019年2月27日在浙江省某地因持折叠刀刺伤他人而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因精神分裂症于2019年7月25日至同年9月9日住院治疗。
对于有行政拘留前科、精神病史的保安进入公司工作,岭南股份董秘没有正面回答。而据杨某供述,他怀疑关某一行的调查工作会影响到其个人岗位,继而影响工资收入,遂心生不满、决定报复调查组工作人员。此外,专案组会同齐河当地警方对嫌疑人杨某和该县纪委调查组成员进行深入调查,未发现两者之间存有关系或交集。
一位精神科主任医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曾患精神病的人经治疗恢复后,是可以工作的。